咨询答复:施行时刻为自《轿车以旧换新补助细则》印发之日(2024年4月24日)起,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。补助请求时刻为自《细则》印发之日起,至2025年1月10日24时。如需更改补正有关信息的,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结。逾期未提交补助请求或补正 相关请求信息的,不予处理补助。
咨询答复:凡在方针施行期间,关于个人顾客作废国三及以下排放规范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(含当日)前注册挂号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购买归入工业与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后,完结车辆注册挂号的,给予定额补助。
咨询答复:对作废国三及以下排放规范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(含当日)前注册挂号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归入工业与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,补助1万元;作废国三及以下排放规范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,补助7000元。
咨询答复:国三及以下排放规范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(含当日)前注册挂号的燃料品种为汽油的燃油乘用车或2013年6月30日(含当日)前注册挂号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。其他燃料类型包含混合油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、甲醇、乙醇、氢、生物燃料等。
《轿车以旧换新补助细则》中“2.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”怎么界说?
咨询答复: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是指发动机排量2.0升,燃料品种为汽油、柴油或其他燃料类型的乘用车。其他燃料类型包含混合油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、甲醇、乙醇、氢、生物燃料等。
咨询答复:新能源乘用车是指根据《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轿车产品技能方面的要求的公告》,归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的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》的车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