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些特殊企业对员工做安检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然而,安检也必须适度,否则,就是侵犯人权。某企业竟然在大庭广众的面前,逼迫女工们自己解下裤腰带。这真是尼姑生孩子——岂有此理!是可忍,孰不可忍!女工们今天解下裤腰带,明天就该脱裤子了吧?
“8000位打工妹,是谁在光天化日之下脱去你的裤腰带?”近日,名为“契约工”的网友发帖报料:世界500强之一的广达集团下属的达富电脑(常熟)有限公司,下班时居然逼迫女工们在众目睽睽之下解开裤腰带接受安检。(12月23日《南方日报》)
店大欺客,客大欺店。此公司效益好,工资高,无疑就是一个“香饽饽”,不愁招不到工人,因此,他们才敢肆无忌惮地公然侮辱员工。这是财大气粗的恶劣表现;这是以强凌弱的卑鄙行径;这是为富不仁的典型代表。他们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,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做出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情,实在是让人怒发冲冠,义愤填膺。众所周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,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。”莫非这家企业的领导是外星来客吗?不然,他们何以敢把《宪法》当成敝屣来对待呢?
年年防饥,夜夜防盗。这家企业害怕产品丢失,担心高新技术外泄,采取一定的安保措施无可非议。可是,千不该,万不该,他们不该超出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行事。这家企业的员工出厂的时候,如果警报响了,保安就要强行搜身。公安部下发的《关于保安服务企业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》明确强调:“保安人员不得出现搜查他人的身体的行为。”他们的做法侮辱了员工的人格,践踏了员工的尊严,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。有关部门应该严肃处理,杀一儆百,以儆效尤,杜绝后患。否则,如今他们敢逼迫女员工解下裤腰带,谁敢保证明天不会有人逼迫女员工脱下裤子呢?
家家卖烧酒,不漏是好手。这家企业逼迫女工解下裤腰带接受安检虽然是个例,但是,曝露出的问题却是带有普遍性。有些企业的领导简直就是银元当眼镜——向前看,根本就不把员工当成“人”来对待,经常做出侵犯员工利益的事情来。我个人觉得,逼迫女工们解下裤腰带,这家企业一定不可以贪天之功为己有,因为那些公仆们也是功不可没的。这件事情充分说明,正是因为政府、劳动、公安、工会等部门尸位素餐,玩忽职守,才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的蔓延。试问,那些公仆们当着和尚不撞钟,站着茅坑不拉屎,如何能对得起自己良心呢?如何能对得起政府的信任呢?如何能对得起供养他们的衣食父母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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